【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李运强:办案求极致 工作勇担当
李运强:办案求极致 工作勇担当
李运强,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主要从事刑事案件办理、业务指导、扫黑除恶等工作,2022年3月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他有身份的转变,但不变的是始终信念如一。2006年,李运强从河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到开封市原金明区法院工作,2012年考录到市检察院,从法官到检察官是职业身份的转变,不变的是他对法治事业的热爱、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初心。
近年来,他先后承办多起重死刑案件审查起诉和普通犯罪检察案件二审上诉、抗诉、刑事申诉等办理工作。办案中,通过认真审查、复勘走访、引导取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让老百姓、当事人感受到公正与温暖。李运强在办理张某故意伤害案时,被害人家属提出张某的家人也击打了被害人应一并承担刑事责任。他认真审查卷宗材料,反复观看现场视频,从证人证言、被害人现场表现、被害人家属现场谈话内容等方面综合判断,排除了张某家人击打造成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认定结果得到双方认可。
他在办理二审案件时,不拘泥于一审现有证据,注重从被告人的辩解中全面审查,及时引导取证,当严则严、当宽则宽,确保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如他办理的一起抢劫上诉案,提讯时原审被告人王某已撤回上诉,但提出自己有立功情节没有被查明认定,希望二审予以考虑。他并没有因王某撤回上诉而放弃引导补查工作,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依法调取到王某协助抓捕同案犯的证据材料,王某因此被依法从轻量刑。
他有岗位的调整,但不变的是始终担当如一。他先后在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公诉、普通犯罪检察部门工作,2018年以来,还一直从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始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主动作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他担任单位扫黑除恶专班成员,承担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综合协调和涉黑涉恶案件督促指导等工作。专项斗争第一年,全市涉黑涉恶案件办理逐渐增多,两级检察院办案干警迫切需要尽快适应斗争要求,全面掌握案件审查认定标准和最新的办案指导意见。他牵头负责办案指导手册的汇编工作,在一周内收集了近年来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会议纪要、典型案例以及最新的意见文件,形成办案指导手册,及时满足了办案需要。他认真做好全市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数据汇总、进展报告、案例选编等工作,撰写各类材料150余篇,务求客观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专项斗争成效。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既要讲究法律效果,更要讲究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他积极发挥协调作用,认真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分包指导、日常督促提醒、会商研究等工作,推动案件办理,增强了斗争合力。他还直接参与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指导,一起案件判后同步审查时发现判决法律适用问题,指导基层检察院提出抗诉,得到法院改判;围绕该案暴露出的行业治理问题,指导基层检察院发送检察建议,得到行业管理部门采纳认可。
他有角色的叠加,但不变的是始终标准如一。无论是书记员、审判员、纪检监察员、检察员,无论是办案、综合,还是专项工作,他都认真对待,以“求极致”的标准努力做好做优。他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舍小家、顾大家,加班加点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7年,开封市检察院先后办理两起上级指定的专案,这两起专案影响重大、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专案组人员多,临时性、紧急性事务多,办案人员加班加点成为常态。他负责两起专案的检务综合保障和办案辅助工作,在专案办理的六个月里,他坚持全程同步保障,只要办案组不休息,他都坚持在岗,做到上班早一步,下班晚一步,为两起专案的顺利办理发挥了重要服务保障作用,保障效果受到上级和专案组一致称赞。2021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开封市检察院联合省驻点指导组、市教整办共同开展了“强力推进法律监督、全面治理顽瘴痼疾”专题调研,他作为单位整顿办专班成员,牵头负责课题调研。在撰写调研报告的两个月里,原来的部门工作不能停,大量交办线索件需要尽快办结,调研时间紧迫,他只有加班加点争取时间,每天加班到深夜,周末也不例外。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了一万五千余字的调研报告,调研工作得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开封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表扬。
近年来,他多次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全市政法英模、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开封市检察院优秀检察干警、优秀共产党员、文明干警、先进工作者等,荣立三等功两次,受到市委市政府嘉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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